9月25日,广东东莞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包括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等。
同日,四川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工作。其中提出,房地产消费要持续用力止跌回稳,既要“一城一策”制定住房支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加快消化存量,又要加大“好房子”建设,更好满足高品质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购房消费潜力。
此外,广州优化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政策,允许在房地产热时期采取“竞自持”方式调控地价而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在去化周期18个月以下区域,企业可在依法补缴出让金后,转为可售住房。同时,支持存量商办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东莞出台多项楼市新政
9月25日,据“东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东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25日起实施。《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提振需求和优化供给的举措。
需求侧方面,一是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对购买新房、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促进购房需求释放;二是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购买新房首套房的认定审核范围由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扩大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覆盖面;三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通过优化首套房及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贷上浮幅度、供收比核定、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居民购房资金压力。
供给侧方面,一是细化房地联动土地供应调节机制,合理匹配土地供应与库存,从土地供应源头促进供需动态平衡;二是支持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业态功能合理转换,为存量商办物业“功能重生”简化流程;三是优化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服务,通过推进市场化定价、“交房即发证”、分期规划核实验收和分栋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单套抵押”、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东莞市住建局表示,本次政策立足东莞市房地产结构性供需变化,因城施策、综合施策,进一步减轻购房负担、促进住房消费、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接下来,东莞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据悉,相关配套细则将尽快出台,确保新政平稳运行。
四川:房地产消费要持续用力止跌回稳
9月25日,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工作。
其中提出,房地产消费要持续用力止跌回稳,既要“一城一策”制定住房支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加快消化存量,又要加大“好房子”建设,更好满足高品质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购房消费潜力。
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施小琳在讲话中指出,要挖掘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落实“一城一策”房地产政策,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更多“好房子”,通过促进房地产发展带动更多消费增量。
广州优化盘活存量土地政策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方面提出,深化产业用地盘活利用、允许自持住房转为可售住房、支持存量商办改建租赁住房、允许自持商办物业招商入市等。旨在落实国家对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部署,助企纾困,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具体来看,为优化存量、保市场主体,允许自持住房转为可售住房。基于“可控纾困”,在房地产热时期采取“竞自持”方式调控地价而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在去化周期18个月以下区域,企业可在依法补缴出让金后,转为可售入市。
同时,支持存量商办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基于“职住平衡”,允许工业产业区块外的3km范围内或现状轨道站点3km范围内,将存量商办物业、未开工商服用地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青年人才极端通勤问题。
此外,基于“以商引商”,允许自持商办物业引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权利人通过“定向招商+整体、分栋或分层转让”模式,补缴出让金后转让给受让企业,但严禁分割散售,严禁改为“类住宅”产品。